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印发《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
摘要:
正文:
近期, 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林业局、邮政局、高法院、高检院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详见附件)。
本市外资会员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案例或遇到侵权行为可在10月15日前通过邮件形式向市协会反映,我们将其汇总后向相关部门提交。
联系人:周靓 电话:62751309 电子邮件:saef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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